20.某村八十多户农民从甲公司购买一杀虫剂,按说明喷于桃树上,但害虫有增无减,错过了灭虫的最佳时期,使当年桃欠收,直接损失30多万元。经查,该杀虫剂是劣质农药,甲公司明知该情况。以下关于本题的说法正确的是( )。
21.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
A.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可以实施免检
B.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C.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可以委托相关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
D.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也可以对食品进行自行检验
22.商业银行的下列违规行为哪一项依法应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查处?( )
A.提出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B.出借营业许可证
C.未按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D.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
23.下列关于税款追征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因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B.因纳税人隐瞒收入的行为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C.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1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D.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在3年内追征税款,但不加收滞纳金、罚款
24.美国人雷蒙受雇于中国某高校,于2009年3月到11月在华工作,无住所,在此期间,该外国人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当依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向我国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
A.中国某高校向其支持的报酬5万元人民币
B.到中国其他高校作讲座,取得授课报酬25000元人民币
C.从国外取得的稿酬,折合成人民币大约为1600元
D.在中国出版书籍所得3万元
25.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下列关于两者异同点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B.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C.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D.根据特别优于普通的原则,个人劳动合同的效力优先于集体合同的效力
26.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的次日
C.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D.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7.以下对于土地的利用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县政府设立一机构专门负责本县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但是县政府办公场所紧张,遂与该县某乡政府协商,将该乡某村村民集体所有的一块土地无偿划拨给该机构
B.某省政府将一块国有土地无偿划拨给某空军部队用于营区建设
C.某县政府将一块国有土地无偿划拨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经济适用房的开发
D.某省政府贯彻国家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为尽快解决本省电力不足的问题,将一块国有土地无偿划拨给某水电公司修建基础设施进行水电开发
28.一造纸公司向附近的一小河排放工业污水,其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缴纳排污费用。一次由于技术人员王某的操作失误,致使1次排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超标,造成重大损失。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此次行为使附近一村的农作物大面积死亡,牲畜大量伤亡,由此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不发生刑事责任
B.上述村民中因环境污染受损的村民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2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C.数日后,该段河水逐渐恢复正常,附近一村民的牛饮此河的河水后患病,该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D.附近一村村民因自己看管不严,其养的牛越过围栏到河边饮水死亡,该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9.关于国际法基本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主权仍然是国家最根本的属性,是国际法的基础
B.采用总统共和制的甲国决定改采君主立宪制作为其级别政治制度,这属于甲国的内政,外国不得进行干涉
C.国际法承认各国对他国违背国际法义务的行为有权采取单独或集体的行动,但这些行动必须有公认的法律依据并严格在国际法的框架内进行
D.不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要求,除自卫和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外,各国既不得进行武器攻击,也不得从事武力威胁和进行侵略战争的宣传
30.下列涉及国家领土的表述,根据国际法判断何者是错误的?( )
A.一国的领水一般包括内水和领海,内陆国也可以拥有领水
B.由于多国河流的使用一般涉及流经各国的利益,因此对多国河流的航行、使用和管理等事项,一般应由有关国家协议解决。每一沿岸国在行使权利时都应兼顾其他沿岸国的利益
C.领土取得中的征服和割让因为是以武力的合法性为基础的,所以已经被现代国际法所废弃
D.外国航空器在它国的领海上空不享有无害通过权,但在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上空享有无害通过权
【答案及解析】
1.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才能保证人的尊严、价值和主体性得到尊重,保证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创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古代法治的根本缺陷在于,普通公民没有成为法治的主体,法治只是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工具,“依法治国”演变为“依法治民”,难以跳出人治的范畴。现代法治的优势和成功之处在于,国家不仅要依靠法律的强制力、规定性来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用法律来限制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权力,以平等地保障公民的权利,使普通公民成为法治的主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我们必须把公民权利作为构成社会关系和法律秩序的本位性要素。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体现,而且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一切重要指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它既有包容一切先进的法治理念的进步性,又有立足现实、强调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性。忽略其进步性,容易导致迁就人治的现实倾向;忽略其具体性,则容易导致超越现实可能性的空想或思想混乱。
2.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了对法律价值的理解。选项A的错误在于过于绝对地树立了正义的优先地位。实际上,“自由”并不比“正义”次要。选项C中所说的效率,属于法律的一般价值,但并不是说,它就不是法律追求的价值。程序法中有关诉讼时效、审限的规定都是法律追求效率价值的具体体现。选项D的错误更加明显,在很多时候各个价值之间互相冲突,需要人们在个案中作出取舍。
3.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根据效力的不同,法律渊源可以分为正式法律渊源与非正式法律渊源。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能够直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来源。正式法律渊源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非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却具有法律意义并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准则来源,如正义标准、理性标准、公共政策、习惯等。正是因为非正式法律渊源的存在,所以正式的法律渊源并不是法官审理案件的唯一依据。为了保证法官判决的公正性,基本的正义观念、社会习俗等准则来源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判决过程。但是,这些准则来源显然与成文法不同,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这些因素并不能产生法律上的直接约束力。虽然法官无法从这种法律渊源中获得合法性与法律约束力,但是它们可以作为证明判决具备实质合理性的基础。法官的判决必然建立在正式法律渊源之上,而对于非正式法律渊源而言,虽然法官同样需要在判决中予以考虑,但是这种考虑并非必然。因此,A、B、D项正确。
4.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的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所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其主要特征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一方是行政机关、授权组织或者受委托行使行政权的组织,另一方是行政相对人。B项中的税务局不是在行使行政权,因此不应选。
5.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此点考查的主要是法的实施的含义。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法是一种行为规范。法在被制定出来后实施前,只是一种“书本上的法律”,处在应然状态;法的实施,就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到实然状态。因此,AB项正确。
法律的实现是将法的实施的过程性与法的实效的结果性结合的一个概念。因此,C项错误。
法的实施是人们施行法律,使法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的过程和活动;它也不同于法的实效,法的实效是法律被人们实际施行的状态和程度,侧重于结果。因此,D项错误。
6.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法的继承和法的移植。所谓法的继承,指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的承接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受。所谓法的移植,指对外国法,包括国际法或国际惯例进行借鉴、消化、吸收,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法的移植具有横向性。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就此认为法的继承就只能发生在一国的先后法律之间,比如制定较晚的《德国民法典》对制定较早的《法国民法典》部分原则内容的吸收、继承也可以被称为法的继承。因为当制定《德国民法典》的时候,《法国民法典》还在生效使用,所以也可以看作是法的移植。所以,法的继承是可能与法的移植相重合的,选项D的说法就是错误的。而选项ABC正确说明了法的继承和法的移植的特征,是正确的。
7.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人权是法的源泉,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是立法和执法所应坚持的最低人道主义标准。选项A的表述正确。对人权的保护必须依靠法律,因为法律具有强制力。我国的实践证明,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人权将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充分实现。选项B的表述正确。人权首先是一种道德权利,它的第一个层次表现为应有权利。只有人权为法律确定后才能转变为法律权利。因此,人权是法律权利的基础,而不是相反,故C项的表述错误。D项描述了当今世界的一个事实,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8.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秦统治者经过长期的司法实践,总结前代的经验,围绕犯罪主体、客体、动机和后果以及其他因素而形成了一些刑罚适用原则,主要有:区分故意与过失的原则、盗窃按赃值定罪的原则、共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的原则、累犯加重原则、教唆犯罪加重处罚的原则、自首减轻处罚的原则、诬告反坐原则。
9.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英国法。英国法最初的源头是习惯法,但随着王权的强大和皇室司法机构的建立,逐渐形成了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三大法律渊源,普通法和衡平法都是判例法。因此,A项说法错误。
英国是现代陪审制的发源地。陪审团的职责是就案件的事实部分进行裁决,法官则在陪审团裁决的基础上就法律问题进行判决。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但当法官认为陪审团的裁决存在重大错误时,可以加以撤销,重新组织陪审团审判。因此,B项说法正确。
现行的英国法院组织从层次上可分为高级法院(分为上议院、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和最高法院)、低级法院;从审理案件的性质上分民事法院、刑事法院。其中上议院由大法官、前任大法官和法律贵族组成,是实际上的最高法院,但可上诉到上议院的案件极少;最高法院名为“最高”,却并非民刑案件的最高审级,它包括上诉法院、高等法院和皇家刑事法院三个部分。因此,C项说法错误。
英国法上的事务律师主要从事一般的法律事务,可以在低级法院出庭辩护,但不能在高级法院出庭。因此,D项说法错误。
10.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英美法系的特点。英美法系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第二,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普通法系的核心--英国法,是在较为纯粹的日耳曼法--盎格鲁?撒克逊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第三,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判例法是在法官的长期审判实践中逐渐创造出来的,法官的判决本身具有立法的意义,普通法系素有“法官造法”之称。第四,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第五,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因此,本题的选项B“以罗马法为历史渊源,同时受到日耳曼法的强烈影响”是错误的,正确答案为ACD。
11.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人权宣言》的主要内容。ABC选项均为《人权宣言》中提出的民主法制原则。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法国实行责任内阁制,这部宪法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所以,D错误。
12.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资产阶级宪法分类既包括传统的宪法分类,也包括现代的宪法分类。所以A项表述正确。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才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215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是协定宪法,而不是钦定宪法;当法律同现实脱节的时候,宪法是虚假的,当它们一致的时候,宪法便不是虚假的,这句话是列宁说的。所以,B、C、D的表述是错误的。
13.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A项错误。
《选举法》第35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因此,B项错误。
《选举法》第47条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因此,C项错误。
《选举法》第27条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因此,D项正确。
14.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十七)决定特赦。”
15.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责任制原则是国家机关依法对其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后果承担责任的原则。由于各种国家机关行使的国家权力的性质不同,我国宪法规定了两种责任制: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集体负责制是合议制机关在决定问题时,由全体组成人员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集体组织中每个成员的地位和权利平等,任何人都没有特殊权利,由集体承担责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都适用集体负责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3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设检察长一人,副检察长和检察员若干人。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院的工作。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故A正确,C错误。
个人负责制亦称首长负责制。它是国家特定机关在行使职权时,由首长个人决定并承担责任的一种领导体制。首长负责制分工明确,在执行决定时可以避免无人负责或推卸责任现象,能够充分发挥首长个人智慧和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各级行政机关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都实行个人负责制。故BD正确。
16.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专门人民检察院只有军事检察院和铁路运输检察院,没有海事检察院。故A说法错误。
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故B说法错误。
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故C说法错误。
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因此,D项说法正确。
17.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没有任期的限制。因此,A项错误。
《宪法》第87条第2款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因此,B项正确。
《宪法》第79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因此,C项正确。
《宪法》第124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宪法》第130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因此,D项正确。
18.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反垄断法》第46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19.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0.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知A项正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根据该法第32条第(四)项规定,消费者协会的职能之一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因此,B项正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本题中,因甲公司明知该药是劣药仍出售,构成欺诈,甲公司应双倍返还价款。因此,C项正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本案中农药是劣药,甲公司以次充好进行销售的行为,该村农民可以向当地工商局举报要求对甲公司进行罚款。因此,D项正确。
21.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食品安全法》第60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61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需要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
22.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74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二)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四)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五)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六)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七)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八)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第77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拒绝或者阻碍中国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三)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的。由上法条可知,选项BD应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查处。
23.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2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故AB项正确,CD项错误。
24.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本题中雷蒙在我国工作居住不满一年,故其在我国境内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收入不需要根据本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ABD项正确。
25.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劳动合同法》第51条第2款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因此,A项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55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因此,B项正确。另外,根据该规定可知,一般情况下个人劳动合同的效力优于集体劳动合同的效力,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低于集体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时,适用集体劳动合同。因此,D项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1款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因此,C项错误。
26.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A项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因此,B项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CD项正确。
27.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根据以上规定可知,政府只能划拨国有土地,不能划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给建设单位,A选项中县政府将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划拨给国家机关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故错误。
B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第54条第(一)项的军事用地的规定,故正确。
C选项中,虽然是用于经济适用房的开发,但是并不符合公益事业用地等划拨方式的适用范围,故错误。
D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第54条第(三)项的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的规定,故正确。
28.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3条:违反本法规的,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知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因此,A项说法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因此,B项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据此可知,环境污染中污染方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只要不能提供法定的免责事由的,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29.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国家主权或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统治权力。
内政的实质是国家基于其管辖的领土而行使主权的表现,包括建立国家政权体制和建立社会、经济、教育、文化等制度,处理其立法、行政、司法事务,以及制定对外政策、开展对外交往等所有方面的措施和行动。
30.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领水是国家管辖下的全部水域,包括内水和领海。内陆国没有领海,但可以有内陆水,比如湖泊河流等。所以A正确,不选。
多国河流是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领土的河流,其流经各国的河段分别属于各国领土。由于多国河流的使用一般涉及流经各国的利益,因此对多国河流的航行、使用和管理等事项,一般应由有关国家协议解决。每一沿岸国在行使权利时都应兼顾其他沿岸国的利益。所以B正确,不选。
注意割让分为强制性和非强制性,非强制性割让在现代国际法上仍然是合法有效的。所以C错,应选。
除群岛水域和国际航行海峡之外,无害通过只针对外国船舶通过沿海国的领海而言。领海上空沿海国享有领空主权。至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地位不影响其上空的公海地位,实行公海六大自由中的飞越自由。所以D错,应选。